华商教〔2018〕224号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
做好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
为贯彻落实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和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院启动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初稿
10月8日(第6周)前,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见附件1),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进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研究,在此基础上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
二、专家论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在完成初稿后,请各二级学院、系组织召开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家论证会,要求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各院系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2~3名专业同行专家(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至少两位校外专家、1名同行企业专家)。
(二)时间安排
各专业需在2018年10月19日前完成专家论证会,具体时间地点自行安排。
(三)需提交的材料
请各专业于2018年10月22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教务处。
1.论证会会议记录表(附件2)
2.专家论证意见表(附件3)
3.根据专家意见修订后的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
三、审核定稿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018年10月23日—10月31日,教务处根据编制要求审核人才培养方案,各专业在此期间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定稿。
四、编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018年11月,学院审定,教务处编印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
附件:1.关于修订2018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
导意见
2.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专家论证会会议记录表
3.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专家论证意见表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