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教〔2017〕76号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核对2017
-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安排工作,现就专业计划以及教学任务核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正方综合教务系统教学计划核对工作
2017年4月25日(第九周)前,各二级学院、系核对2014级第7学期、2015级第5学期、2016级第3学期教学计划库的内容。主要核对要素包括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程类型)、学分、学时(总学时、讲课学时、实验学时等)、周学时、考核方式、起止周、开课学院,确保专业教学计划库各条数据要素的完整与准确;核查毕业年级2014级已经执行学期教学计划落实情况。对于有误的由院系申报调整。
4月28日前,院系根据教学计划书本“表一”所规定的应修学分表,指定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通识选修课、专业选修课的开设情况(开设或者不开设),并从系统打印专业教学计划执行表由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教务处。
二、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核对工作
(一)生成学期教学任务
教务处于5月2日根据系统所核准的各专业教学计划执行表,在系统统一生成并下达各专业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
(二)学期教学任务确认
5月3日至5月5日,各教学单位组织核对教学任务,主要核对系统下达的教学任务是否归属本教学单位,教学任务是否重复、遗漏。核对无误后,从系统打印教学任务表由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教务处。
各专业应按教学计划书本严格执行各专业开课计划,各教学单位不得随意在执行计划表上增减课程,如有特殊原因需变动计划,必须申报获批后才能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专业教学计划与教学任务核对是教学管理组织的重要过程,是课表编排、实践教学、考试管理、教学评价、毕业管理等各个教学管理环节的重要依据,对确保教学秩序稳定意义重大。各二级学院、系(部)务必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确定专门人员负责落实。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