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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关于举办第二届专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31日 14:55 来源: 责任编辑:
华商院〔 201 4 〕95号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关于举办第二届专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馆、中心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实施学分制管理的意见》(粤教高〔2014〕5号)等文件的精神,根据学院整体工作部署,为培养技术型、应用型高素质专业人才,着力提高我院学生专业技能,做好省部级、国家级学科竞赛的演练与准备工作,学院决定举办第二届专业技能大赛。  

一、大赛目标  

以赛促学,以赛促教,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大赛宗旨  

友谊、团结、交流、进步  

三、大赛标识  

各赛项统一使用学院专业技能大赛标识,见图1。



图1:学院专业技能大赛标识

四、大赛项目管理办法  

参照《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华商院〔2013〕26号文)执行。  

五、参赛对象  

学院全体学生。  

六、竞赛项目数量及组织形式  

(一)各教学单位项目数量  

本次大赛的具体竞赛项目由各教学单位以有利于本学科相关专业学生的专业技能提高为原则,以现有的实验实训条件能满足竞赛要求为基础拟定,经大赛组织委员会审核后正式确定。各教学单位竞赛项目数量参见表1。

表1:各教学单位竞赛项目数量表

序号  

教学单位  

数量  

1  

公共管理系  

1  

2  

艺术系  

2  

3  

工商管理系  

2  

4  

会计系  

3  

5  

信息工程系  

1  

6  

文学系  

1  

7  

经济与金融系  

2  

8  

外语系  

2  

9  

仿真综合实习委员会  

2  

合计  

16  


 

备注:各教学单位竞赛项目数量按在校学生人数比例分配。  

(二)竞赛组织形式  

竞赛以团队形式进行,每个团队人数设定为3-5人。  

七、竞赛时间安排  

(一)初赛与复赛时间  

初赛和复赛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在2014年11月27日之前完成。各教学单位在11月27日前将《专业技能大赛竞赛项目申报表》及大赛方案报大赛组织委员会秘书陈宏敏(行政楼206)。  

(二)决赛时间  

决赛时间:2014年12月23日(第17周周二)、12月30日(第18周周二)。  

各教学单位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竞赛的决赛,并将决赛的成绩报大赛组织委员会秘书陈宏敏。  

八、竞赛成绩评定及表彰  

(一)竞赛成绩采用百分制,由各承办单位组织评委根据竞赛方案评分标准和评定办法执行。  

(二)每个竞赛项目设一等奖1名(队)、二等奖2名(队)、三等奖3名(队),获奖选手总数不得超过决赛总数的50%。  

(三)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优秀指导教师以指导学生参赛获得最高奖进行相应等级奖励,不重复奖励。  

(四)学院评选2个院级品牌赛项,并给予奖金奖励。具体评选标准及办法另行通知。  

各项竞赛在结束后一周内将竞赛总结报告交大赛组织委员会秘书陈宏敏,表彰的具体时间由大赛组织委员会另行通知。  

九、大赛组织机构  

(一)专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  

为做好第二届专业技能大赛的组织与统筹工作,学院成立专业技能大赛领导小组,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总体策划、项目审批和决赛安排等整体工作。专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成员如下(按姓氏笔画顺序)  

任:郭银华  

副主任:李建浔、郭镇方  

员:马玉珍、王德高、乌日图、尹康庄、周振林、骆耀祖、姚学正、唐正秋  

书:陈宏敏、朱越超、刘耀东  

(二)教学系成立专业技能大赛工作小组  

为了做好各项竞赛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各教学系要成立专业技能大赛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各系竞赛项目的初赛、复赛和推荐参加决赛的项目。各教学系成立的专业技能大赛工作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  

组 长:系主任(分管教学工作副主任)  

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主任(或学工助理)  

员: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  

书:教学秘书  

(三)专业技能大赛工作委员会设专业技能大赛工作QQ群,群号:170828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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