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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观察与记录》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课堂实录视频
 

广州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2023年度省一流本科课程拟推荐名单公示
各处、室、二级学院、教学部、馆、中心: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一流本科课程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处组织了2023年度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工作。经校外专家和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拟推荐1门线上一流课程、2门线下一流课程、5门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1门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申报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8月25日-8月31日

关于查询2023年英语专业四级成绩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3年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已经公布,现开通查询系统,请大家输入:姓名、学号、准考证号,进行自助查询。   英语专业四级成绩扫码查询:   教务处考务科 2023年8月25日

我校2023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圆满结束
6月17日,我校组织了2023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本次考试我校共设257个四级考试考场、153个六级考试考场,合计12241人次报名参加考试。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要求,制订了详细的考试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考试过程安全有序。 考前教务处分别组织召开了考务工作协调会、保密员工作会、考务人员和监考员培训会共4场会议,细致安排各项考务工作,提前

关于查询2023年英语专业八级成绩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3年英语专业八级成绩已经公布,现开通查询系统,请大家输入:姓名、学号、准考证号,进行自助查询。   英语专业八级成绩扫码查询:   教务处考务科 2023年6月19日  

广州华商学院2023-2024学年校历

2023年6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须知
一、考试时间 CET4    6 月 17 日 (周六)  09:00-11:20 CET6    6 月 17 日 (周六)  15:00-17:25 二、考试证件 (一)打印准考证 6月8日起一直到考试前,考生必须登陆报名系统完成笔试准考证打印。 (二)准备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进场,三证齐全,缺一不可。 缺失证件处理办法:(1)身份证遗失,需出具有效期内公安户籍部门

广州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2019年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各二级单位: 根据《广州华商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我校组织了33项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校内验收工作,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5月25-5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向教务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梓哲老师、张清华老师,电话:020-82640558

广州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2023年教育教学标志性成果奖励情况的公示
各二级单位: 根据《广州华商学院教育教学标志性成果奖励办法》(华商院〔2022〕139号)、《广州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教学标志性成果奖励申请工作的通知》(华商教〔2023〕44号)等文件要求,我处已组织开展2023年教育教学标志性成果奖励申报工作。本次共23项标志性成果予以奖励,奖励总金额为58.7万元,现将奖励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5月25日-5月31日

喜报!我校在广东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喜获佳绩
    4月21日下午,第三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广东分赛暨广东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颁奖典礼在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怀士堂举行。我校经济贸易学院周国辉(团队)老师的《跨境电子商务英语》课程创新教学获新文科赛道中级及以下组二等奖,管理学院郑丽芬老师的《社会学概论》课程创新教学获课程思政赛道中级及以下组优秀奖,学校荣获“优秀组织奖”。 图一 周国辉老师与其他二等奖获奖老师共同领奖    本次

教务处关于组织2023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安排,结合学校实际,2023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以下简称“CET”)定于6月17日举行。为做好相关报名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语种 语种 考试时间 考试时长 英语四级 9:00-11:20 140分钟 英语六级 15:00-17:25 145分钟 法语四级 9:00-11:10 130分钟 日语四级 9:00-11:10

关于余寒弋同学转出申请的公示结果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100号)、《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转学管理实施细则》(华商院[2015]101号)等文件要求,我校对余寒弋同学提交的转学申请进行审核,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并对该生的转学(转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至4月6日。现公示期满,无人提出异议,我校

关于余寒弋同学转出申请的公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100号)、《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转学管理实施细则》(华商院[2015]101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对符合规定要求办理转学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同意向广东省教育厅递交余寒弋同学的转学申请材料,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3月29日-4月6日。若对余寒弋同学的转学

广州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生均拨款考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州华商学院关于印发<广州华商学院生均拨款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教务处根据:(1)毕业论文(设计);(2)课程及专业建设;(3)学生及教师标志性成果奖;(4)实习基地建设与维护;(5)课程思政五个方面对各二级学院进行考核。现对考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3月23日-3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向教务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

广州华商学院学士学位管理细则
正文内容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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